当前位置: 藏羚羊 >> 藏羚羊的天敌 >> 高原精灵藏羚羊降级我国保护等级未下降
◎科技日报记者马爱平
藏羚羊,被称为“高原精灵”。
近日,有媒体报道,随着生态保护力度加强,我国藏羚羊数量已增至约30万只,保护级别从濒危物种降级为近危物种。
“近年来,经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保护区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体制机制得到逐步完善,管护力量不断加强,科研监测水平逐步提升,依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生境条件持续向好,藏羚羊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分布在我国青藏高原的藏羚羊种群数量已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7万余只恢复到30万只以上。”8月15日,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西北濒危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吴晓民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确认,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藏羚羊由濒危降为近危,我国并未降低其保护等级。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其降级,我国并未降低其保护等级
记者查询我国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藏羚羊的保护级别仍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但为何有降级一说?
专家解释,所谓“降级”是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年更新名录时,将其由濒危降为近危,该“降级”实为受威胁程度“降级”,并非保护等级下降。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是成立于年的全球性保护组织,有超过个政府成员和非政府成员。至今已经对全球个物种进行评估,并形成《IUCN受威胁物种红色名录》(以下简称《红色名录》)。”吴晓民解释。
目前这项工作是组织全球的生物学家完成,评估标准也逐年完善,采用一系列量化的标准,把物种分为灭绝、野生灭绝、极度濒危、濒危、易危、近危、无危、数据缺乏、未评估九类。当评估不是在全球层面而是地区层面,还会补充采用区域灭绝这一等级。
吴晓民介绍说,这些等级代表的物种危险程度依次从高到低,是综合考虑种群数量下降、地理分布范围、破碎化程度、波动情况、灭绝风险等因素,在所有可获得的科学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得到。
“极度濒危、濒危和易危三个等级的物种合称为受威胁物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完善,红色名录已经成了全球的权威性物种评估名录,被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府、组织和研究机构广泛参考,用于评价物种的濒危程度,指导保护工作。”吴晓民说。
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会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名录或名单。年起,我国先后颁布了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在内的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又分为一级、二级,并在《刑法》中,对非法猎捕、杀害、经营这些物种及其部分、产品的法律后果做出了规定。”吴晓民说。
年,我国政府提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扭转栖息地破坏和破碎化趋势。在历年打击非法采集、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犯罪的基础上,年我国政府再次全面加强执法,对国家重点保护和三有名录物种作出禁止食用的规定,并于年2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发布了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原《名录》全部种(类)野生动物均予以保留,并在此基础上新增种(类)野生动物,最终种(类)野生动物纳入新名录。“其中种由林业草原部门管理,种(类)由渔业部门管理。藏羚羊仍保留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未宣布其降级。”吴晓民指出。
作为参与调整名录的亲历者吴晓民表示,国家林业草原局、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在制定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等级调整的基本原则时,不仅考虑了物种的濒危性,还兼顾了物种的珍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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